世界知识产权日|判赔500万,“江苏威乐”侵权案二审终落槌
世界知识产权日|判赔500万,“江苏威乐”侵权案二审终落槌
以下文章来源于Wilo威乐水泵 ,作者Wilo China Ltd.
今天是4月26日,是第22个“世界知识产权日”。
在这个特别的日子,威乐在维权道路上也有重磅斩获!
历经三年的侵权诉讼落下帷幕,“江苏威乐”终于败诉担责!
2022年4月6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即终审判决,认定威乐泵业(江苏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威乐”)及北京阳光新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阳光新宇公司”)对威乐(中国)水泵系统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威乐中国”)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,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,判决“江苏威乐”赔偿威乐中国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。
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两被告即“江苏威乐”及“阳光新宇公司”侵权行为的终审判决概括如下:
1. 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威乐中国享有的商标许可使用权;
包括: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含有“威乐”或“威乐泵业”字样的泵类产品;立即停止在产品包装、使用说明书、网页等宣传资料上使用“威乐泵业”“江苏威乐泵业”字样;
2. 被告立即停止使用“威乐”字号,“威乐泵业(江苏)有限公司”的企业名称;
3. 被告赔偿原告威乐中国经济损失500万元;
4. 被告赔偿威乐中国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0万元;
5. 被告在《中国市场监管报》上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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